艾滋病的诊断
㈠确诊HIV感染:凡HIV病毒分离检测阳性或HIV抗体确证试验阳性者,即可诊断HIV感染。
1.HIV病毒分离、检测:可采用细胞培养分离病毒和检测病毒抗原、检测病毒核酸、检测病毒逆转录酶的活性来直接获得病毒存在的依据,或通过检测HIV病毒的有关特性来证实病毒感染的存在。目前HIV的分离、检测还只在研究时使用。
2.HIV抗体的检测:首先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放射免疫试验(RIA)和IF(用感染的细胞作抗原,检测患者抗体)等进行筛查。然后对筛查试验阳性者,进行确证试验。确证试验的方法有:放射免疫沉淀试验(RIP)、蛋白印迹试验(Western Blol,又称吸印杂交试验)。这两种试验是测定病毒的结构蛋白,因而特异性较强。
㈡诊断艾滋病相关综合征和艾滋病:
1.HIV感染确立条件下的诊断:艾滋病相关综合征和艾滋病都属于已出现症状的阶段,此两阶段的区分,主要依据临床表现。在HIV感染确立的条件下,其恋标准是:
⑴有艾滋病的免疫学改变: ①周围血淋细胞计数减少,低于1×10 9 /L; ②T 4 淋巴细胞减少,T 4 /T 8 <1; ③淋巴细胞对有丝分裂原的反应低下或缺如(降至正常的25%~50%或完全无反应); ④自杀杀伤细胞功能低下; ⑤细胞免疫功能的体内试验(如二甲基氯苯试验)及体外试验(如自然花瓣形成试验、淋转试验)均明显降低甚至无反应; ⑥白细胞介素—2和干扰素减少; ⑦出于多克隆重的高—球蛋白血症; ⑧特异性抗原抗体反应消失。
⑵有严重的或一种以上的条件性感染或罕见恶性肿瘤。
⑶患者属于易感人群。
2.无HIV检测条件下的艾滋病初步诊断:在无条件进行病毒分离、检测和HIV抗体确证的情况下,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初步诊断为艾滋病患者:
⑴来自艾滋病流行区的60岁(不是绝对的)以下的性滥者,尤其是同性恋者、静脉药瘾者及接受输血和常用血制品者。
⑵经检查证实的无其他原因可解释的条件性感染,尤其是卡氏肺囊虫肺炎、播散性组织胞浆病、持续1月以上隐孢了虫性腹泻、播散性白色念珠菌感染、脑部弓形体感染或鸟分枝杆菌感染。
⑶恶性肿瘤:尤其是卡波济肉瘤和非何杰金淋巴瘤。
⑷原因不明的持久性淋巴结病。
⑸原因不明的细胞免疫功能低下或丧失,尤其是周围血中T淋巴细胞总数减少、T 4 淋巴细胞明显减少,T 4 /T 8 <1,体内、体外细胞免疫试验降低或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