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遭遇集体诉讼老字号商誉受拷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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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财经时报 更新:2004-4-9 [ 字体:小 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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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下旬,20名北京的肾病患者联合起来,向北京同仁堂公司发出律师函,认为其产品“龙胆泻肝丸”造成他们的肾病更为严重,并要因此提起集体诉讼。有着335年历史的著名老字号同仁堂,其商誉正面临严重考验。
谁之责任?
“迄今,同仁堂还没有对律师函作出正式答复。”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肖霖3月初接受采访时说。他是患者的代理律师。 同仁堂集团公司宣传部部长金永年称,北京同仁堂制药二厂生产的龙胆泻肝丸是严格按照药典配方,并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上报审批、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而且,同仁堂于2000年向监管部门报告了其中成分马兜铃酸可能导致肾病的情况,并于2001年下半年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用木通代替关木通。 目前我国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仅要求企业对药品的不良反应作出报告,并没有规定其他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因此,金永年认为,“同仁堂在龙胆泻肝丸事件上为消费者尽到了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应该再受到法律制裁”。 但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卓小勤认为,同仁堂在明知风险的情况下,没有履行警示义务,也没有及时对市场中可能致病的产品进行召回,存在明显过失,应对患者负有赔偿责任。 “如果同仁堂这样著名的老字号的产品都不能令人放心,消费者还能相信谁?”李肖霖说。据悉,正式对同仁堂提起诉讼可能会在今年5月。
消费者信心无价
有关人士称,这件事暴露出一些医疗体系的不完善,包括中药召回、不良反应预警、受害补偿等机制的缺失。 “但同仁堂作为制药企业,其应对也有失当之处。”从法律上避开责任或许容易,但对品牌和消费者信心的伤害加以弥补要困难得多。 “药品是特殊商品,社会责任感是药企品牌的重要元素。”蔚蓝远景营销机构顾问王逸凡认为,当年强生处理“泰诺”危机是个很好的例子。1982年,芝加哥地区有人因服用强生的“泰诺”中毒死亡,强生公司迅速同警方合作展开调查,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回收数百万瓶药品,并且向医生、病人和经销商发出警报。最终调查结果表明,是有人故意在“泰诺”胶囊里投放了氰化物。经过对800万片药剂的检验,发现受污染的药片只源于一批药,总共不超过75片。 虽然为此损失了上亿美元,但强生坦诚及时的善后处理,赢得了消费者和舆论的同情。之后,强生公司取消了胶囊包装,新包装“泰诺”上市,5个月内就夺回了原来市场的70%,并在两年后重新成为市场第一。
老字号商誉面临考验
我国目前通过国家认定的“中华老字号”有2000多家,有品牌、有规模且经济效益好的仅占10%。博睿管理咨询总经理陈青认为:“从老字号总体来看,普遍缺乏健康持续发展商誉的能力和意识。” 国家药监局日前发布一项通告,公布了2003年药品广告违规严重的23家企业,南京同仁堂药业公司的“痔疮止血颗粒”也在其中。南京同仁堂虽然源自于1926年成立的北京同仁堂南京分号,但经过多年演变,现在是南京医药集团控股企业,与北京同仁堂是相互独立的公司。这种“品牌共生”加大了老字号商誉互相影响的可能。 陈青认为,根本原因在于治理结构缺失,老字号的所有者不明确,使用者、经营者和负责任者不对称,大家都想来沾老字号的光,却不愿去维护品牌。 而少有的一些经济效益好的老字号,商誉虽然得到了发展和保护,但面临的挑战是“用现代品牌和管理理念来使商誉可持续”。 锡恩顾问总经理姜汝祥认为,老字号是竞争优势,但不是核心竞争力,“不要只把老字号当成资源,它首先是一个企业,要按照现代的商业规律和理念去做,才有长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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