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药效编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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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章 来源:《家庭医药》 更新:2003-10-10 [ 字体:小 大 ] |
10起医疗广告登黑榜
2002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报了去年查处的10起典型违法医疗广告。 这10起典型违法医疗广告分别是: 一、李杰虚假广告案。在北京某部队门诊部租借房屋行医的李杰于2001年3月12日在某媒体广告版发布了“仁心施妙术奇药治肿瘤——北京著名肿瘤专家鲁正堂教授”的广告。经查,给患者看病的医生真实姓名叫鲁新华,是主治医师而不是教授,但此人在医生处方上签写的姓名却是鲁正堂。这个广告还出现推销药品、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等多项违法内容。 二、重庆长海卫生所虚假广告案。这个卫生所于2001年3月多次在重庆某报发布广告,称“独家采用康B贴穴壮阳回春法,突破阳痿、早泄难关”。 三、河南4家报纸于2001年4月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北京肿瘤专家率团来郑州大型会诊癌症不等于死亡”的广告,广告中还出现推销药品、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等多处违法内容。 四、林国春发布虚假广告案。河南新世纪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林国春以这家公司名义同湖南岳阳市中医医院签订了糖尿病专科协作合同书,承包开设糖尿病专科,随后于2001年10月、11月多次在2家媒体发布“岳阳市中医院糖尿病大型会诊活动”的广告,广告中出现违法推销药品、医师资格虚假等内容。 五、吴天和发布虚假广告案。吴天和承租韶山市中医院的场地,从事皮肤病、性病的诊治业务后,未经院方同意,于2001年3月1日至14日,以“韶山市中医院皮肤、性病防治专科”的名义分别在2家媒体发布广告,广告中出现了“韶山市中医院皮肤、性病防治专科是卫生部定点地域性性病、艾滋病防治重点医疗机构……特斥巨资引进美国多媒体BA—SO检测系统、及大型CO2激光等先进设备”等虚假内容。 六、陕西中医学院(西安)天眸医院虚假广告案。这家医院利用伪造的《医疗广告证明》,于2001年4月18日发布“鼻炎咽喉炎大应诊”医疗广告,广告中还出现“通过5万例各类鼻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患者随访观察,治疗后症状全部消失,愈后不易复发”等违法内容。 七、郑州市管城中医院虚假广告案。这家医院在辽宁某杂志的2001年1期和5期上发布“绿色疗法——打破糖尿病不可康复的神话”的广告,谎称“其力强消渴系列胶囊通过美国FDA认证,成为进入美国市场唯一治疗糖尿病的主导产品”。 八、福建宁德市第三医院虚假广告案。这家医院伪造《医疗广告证明》,发布“宁德市三院二门诊男女泌尿疾病专科”的广告,广告中还含有描述疾病症状、承诺“标本兼治,杜绝复发”等违法内容。 九、内蒙古华建职工医院虚假广告案。这家医院于2001年3月22日、4月22日、4月24日分别在某报发布了治疗糖尿病的医疗广告,称“特邀美国中医研究院教授,著名糖尿病专家张泽伟来本院巡诊”。经查,张泽伟是太原市利康中医研究所的医生,并不是美国的教授。这个广告还含有推销药品、“从根本上征服糖尿病”等违法内容。 十、贵州省中医研究所附院省府路门诊部发布虚假广告案。这个门诊部发布的“失眠症大型会诊”广告,超出《医疗广告证明》的范围,含有“轻者1~3天,重者3~5天,即可使患者每个夜晚睡得香甜,愈后不反弹”、推销药品等违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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